先进制造业集群与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协同发展,首先需要在空间布局上形成梯次协同的集群发展格局。根据"十五五"规划纲要的部署和各省市"十五五"规划的产业布局特征,应着力构建"世界级集群—国家级集群—区域特色集群"三级梯次发展体系。第一梯队为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聚焦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领域,对标国际一流水平,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高地。第二梯队为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覆盖高端装备、新材料、航空航天等战略性领域,发挥引领带动和辐射示范作用。第三梯队为区域特色产业集群,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特色产业集群,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良好生态。
从区域协同角度来看,应充分发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动力源地区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在产业链上的深度协作。2025年,京津冀七大先进制造业集群能级加速提升,三地正在打造更具韧性和活力的产业链群。长三角地区生产总值达34.7万亿元,占全国比重为24.9%,"十四五"时期年均增速达5.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总量突破15万亿元。应鼓励东部地区集群通过"总部+基地""研发+制造"等模式,将制造环节有序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形成全国范围内的产业链协同布局。
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是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新质生产力、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核心路径。"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将"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作为重要战略方向。应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第一,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供给。2025年我国基础研究经费占R&D经费比重达7.08%,虽较"十三五"末有显著提升,但与发达国家15%—20%的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十五五"时期应进一步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力争到2030年基础研究经费占比达到10%左右,为新质生产力的培育提供源源不断的原始创新供给。第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内部R&D支出占比达64.2%,企业已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力量。应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第三,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集群内部应建立完善的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机制,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在集群内实现快速转化和产业化应用,提高研发成果本地转化率。
数字化、智能化是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方向。"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全方位推进数智技术赋能",这是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关键路径。在集群层面,应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推动设备、产线、工厂的全面互联和数据的深度挖掘利用。2025年末我国5G基站达484万个,互联网普及率升至80.1%,为制造业数智化转型提供了坚实的网络基础设施。
在技术应用层面,应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全环节的深度应用。2025年,规模以上数字产品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9.3%,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产量增长86.5%,数控金属切削机床产量增长13.7%,5G智能手机产量增长12.5%。这些数据表明,数智化转型已成为制造业增长的重要动力源。"十五五"时期,应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在制造业领域的垂直应用,培育一批数字化标杆企业和智能工厂示范项目。
绿色低碳转型与产业升级的协同推进,是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一方面,绿色低碳转型催生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空间,新能源汽车、光伏、锂电池等绿色产业已成为我国制造业的新增长极。2025年"新三样"出口规模达1.2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7.1%,成为外贸增长的新名片。另一方面,绿色制造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正在深刻改变传统制造业的生产方式和竞争格局。
"十五五"时期,应进一步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具体路径包括:一是加快能源结构优化,推动清洁能源在制造业领域的规模化应用,2025年我国清洁能源消费量占比已达30.4%,应进一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二是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强化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约束性指标管理,推动钢铁、化工、建材等传统行业绿色化改造;三是培育壮大绿色产业集群,围绕新能源装备、节能环保、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产业集群;四是完善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立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评价体系,引导企业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
先进制造业集群与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协同发展,需要完善的治理机制和政策体系作为保障。应着力构建"国家—省—集群"三级联动的集群治理架构,形成目标一致、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治理体系。在国家层面,工业和信息化部应继续完善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的遴选、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对标世界级水平设定评价标准,引导集群持续提升竞争力。在省级层面,各地方政府应将集群培育纳入"十五五"规划的重点任务,结合本地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制定差异化的集群发展策略。在集群层面,应探索建立集群理事会或联盟等自治组织,强化集群内部的协同治理和自我发展能力。
在政策支撑方面,应进一步优化政策工具组合。一是完善财税支持政策,继续落实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减税降费政策,加大财政资金对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二是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发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集群建设,拓宽集群内企业的融资渠道。三是强化人才支撑,完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在集群内部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为集群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四是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持续放宽市场准入,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为集群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在全球化深度调整的大背景下,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必须在开放中寻求发展,在合作中提升竞争力。"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巩固提升我国产业在全球分工中的地位和竞争力"。2025年,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4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3.8%,有望连续九年居全球首位;服务贸易总额超8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高技术产品出口5.2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3.2%。这些数据表明,我国制造业的全球竞争力正在从规模优势向质量优势转变。
在集群国际化发展方面,应着力推动以下工作:一是支持集群内优势企业"走出去",通过海外并购、设立研发中心、建设海外生产基地等方式,深度嵌入全球创新网络和产业链体系。二是高质量利用外资,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技术制造业和先进制造业集群,2025年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2417.7亿元,引资占比达32.3%,应进一步提升引资质量。三是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标准制定,推动中国技术标准和管理经验的国际化,提升中国制造业在全球产业分工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四是深化"一带一路"产能合作,推动集群内企业与沿线国家开展产能合作和技术交流,2025年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占全部进出口比重已升至51.9%,应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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