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浙江磁性协会门户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 政策法规 - 资讯中心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资讯中心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2日    浏览次数:1465

    5月17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表示,到2025年,省内能源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655万吨标准煤以上,其中:非化石能源生产能力五年累计提高44%。全社会用电量达到2300亿千瓦时以上,年均增长7.2%;人均用电量达到5130千瓦时/人,五年累计提高43%。发电装机力争达到7800万千瓦以上,五年累计增加79%以上。


  《规划》谈到,加大新能源开发利用力度,实现新能源装机规模跨越式增长,“十四五”力争新增新能源装机容量1800万千瓦以上。按照“分布式与集中式并举、优先就近就地利用”原则,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高比例、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雅中电力、电量向江西倾斜,多渠道、多方位拓展其他跨区域输电通道向我省输送清洁电力。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继续做好核电项目的厂址资源保护工作。积极扩大天然气利用范围,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深入拓展电能替代,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


  《规划》表示,要统筹新能源快速发展和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推动源网荷储各环节的新型技术应用和运行模式创新,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发展。鼓励氢能、发电侧储能等新型能源利用方式,探索“新能源+储能”发展模式,合理确定储能配置比例,提升新能源并网友好性和电力支撑能力。“十四五”力争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600万千瓦以上,2025年累计装机达到2400万千瓦以上。利用建筑屋顶、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高速公路收费站、加油站等,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推动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十四五”力争新增风电装机200万千瓦以上,2025年累计装机达到700万千瓦以上。积极推动已核准风电项目的开发建设,适时开展一批规划项目前期核准工作。


  《规划》谈到,推动能源使用向设备智能、多能协调、信息对称、交易开放的方向发展,激活能源供给端和消费端潜力,实现能源智慧互联、系统优化、效能提升。加强新能源与增量配电网、充电桩、氢能等融合发展,推动支持与储能深入融合的新能源微电网应用示范工程、“风光(水)储一体化”和“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绿色能源示范县(区)、综合智慧能源示范项目等能源新业态新项目建设。在新增用能区域,因地制宜实施传统能源和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能源的协同开发,优化布局电力、燃气、热力、供冷、储能等基础设施,实现多能互补和协同供应。


  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方面,《规划》表示,加强能源政策研究制定,发挥政策引导、支持和促进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煤电灵活性及环保节能改造、智慧能源示范、分布式能源发展、电力辅助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侧管理等政策措施。深入推进能源产品价格改革,形成体现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环境补偿成本、代际公平可持续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拓宽能源行业投融资渠道,建立竞争有序、公开公平的能源投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能源产业,促进能源投资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