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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06日    浏览次数:2011

    4月2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以2021年为基期,规划期限为2022—2025年,规划打造世界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材料先进制造业中心、万亿级产业集群,力争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销超过20万辆,全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全省新能源动力和储能电池产能超过400GWh,全产业链产值超过6000亿元,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率居全国前列。


  福建省现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7家、专用车生产企业1家,涵盖了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全品类汽车产品。2021年,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销均为6.5万辆;新能源汽车“三电”(电池、电机、电控)系统关键零部件企业10多家,相关产品技术均处于国内前列。2021年福建省新能源动力电池出货量约126GWh,产业规模位居国内第一。


  《通知》表示:1.新能源汽车长期向好发展趋势不变。我国宏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速渗透新能源汽车领域,为新能源汽车消费提供巨大市场空间。新能源汽车融汇新能源、新材料、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种变革性技术,推动汽车从单纯交通工具向移动智能终端、储能单元和数字空间转变。汽车产品形态、交通出行模式、能源消费结构和社会运行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为新能源汽车产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此外,随着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将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长期向好;2.融合开放成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新特征。随着汽车动力来源、生产运行方式、消费使用模式全面变革,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正由零部件、整车研发生产及营销服务企业之间的“链式关系”,逐步演变成汽车、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多领域多主体参与的“网状生态”。相互赋能、协同发展成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内在需求,跨行业、跨领域融合创新和更加开放包容的国际合作成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时代特征,推动形成互融共生、合作共赢的产业发展新格局;3.新能源汽车由政策扶持逐步转向市场主导。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等扶持政策的逐步取消,以及新能源汽车产品日益丰富、竞争力不断增强,新能源汽车市场正逐步转向由公共领域示范带动、消费者自主选择的可持续发展的市场运行模式;4.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需求更加凸显。坚持新能源汽车技术自主创新已成为行业共识,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的需求进一步凸显,特别是新一代动力电池、新型驱动系统、高算力芯片、高功率驱动、高性能传感器、车载操作系统、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等“卡脖子”关键技术在未来产业发展中的重要性将进一步凸显。


  《通知》谈到:1.坚持创新驱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协同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激励和保护创新的制度环境,鼓励多种技术路线并行发展,支持各类主体合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加大商业模式创新力度,构建新型产业创新生态;2.坚持产业融合。推动新能源汽车与清洁能源、智慧交通、信息科技等多产业协同深度融合,促进技术研发、标准法规制定、商业应用推广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纵向贯通,将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空间转化为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优势;3.坚持内外双循环。加快完善省内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统筹推动整车和零部件企业发展。主动融入“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加强国内、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新优势,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4.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在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市场销售、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在战略规划引导、标准法规制定、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秩序维护、绿色消费引导等方面作用,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通知》指出,打造“三基地、两集群、一中心”,培育和壮大三个生产基地(“福宁岩莆”新能源乘用车、“厦漳”新能源客车、“岩明”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生产基地),打造两个产业集群(闽东北新能源乘用汽车、闽西南新能源商用汽车产业集群)。壮大宁德、厦门、漳州、南平、福州、龙岩等新能源电池产业规模,打造世界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材料先进制造业中心,万亿级产业集群。夯实福州、厦门、宁德、泉州、莆田、龙岩、南平等零部件配套产业;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加快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培育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等高新技术、高成长性、高附加值的企业发展,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国内领先、国际上拥有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和零部件龙头企业。加快新能源汽车与储能产业融合发展。

 

  《通知》表示,要有序推进氢气供给体系建设。围绕氢能“制备-存储-运输-加注-应用”全产业链,加快建立多渠道氢源供应体系,提升氢气供应能力。根据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际,配套建设对应数量的加氢设施。


  《通知》指出,要加快技术研发创新。1.加强整车集成技术研发。加强研发全新一代模块化高性能整车平台、底盘一体化设计、多能源动力系统集成、智能能量管理、整车安全及轻量化等核心技术,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的可靠性、安全性、耐久性等;2.加强关键零部件技术研发。依托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关键零部件及关键材料企业,完善关键零部件技术供给体系。突破新一代高可靠性、高倍率、全天候、全温域动力电池技术,先进模块化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相关技术,使动力电池使用寿命满足整车要求;积极研发新一代车用电机驱动系统解决方案、轮毂和轮边电机、高速扁铜线电机及高速轴承、高速高压密封件、新型功率半导体元器件等。加强固态电池、锂硫电池、锂空气电池、钠离子电池、石墨烯电池等新型动力电池研究,加快实现产业化成熟应用。支持开展高性能膜电极、双极板、催化剂等氢燃料电池关键部件及基础材料、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动长寿命、高性能、低成本燃料电池系统研发;3.加快自动驾驶技术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与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融合发展,加强环境感知、智能决策、控制执行(线控底盘、线控制动、线控转向、线控悬架、智能驱动系统)、电子电气架构、人机交互、云计算、车路协同、人工智能、信息安全、高精地图等技术研发。积极开展部分自动驾驶、有条件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研发生产,逐步开展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研发生产。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车路协同系统;4.加快建设行业共性和前瞻技术创新平台。加快整合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等技术创新资源,积极搭建我省新能源汽车共性和前瞻技术创新平台,避免研发资源的重复建设和浪费,聚焦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核心工艺、制造装备等短板,提高关键共性和前瞻技术供给能力。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进行跨领域研发合作,联合攻关基础交叉关键技术,提升我省新能源汽车及关联产业融合创新能力;5.鼓励企业建立完善自主研发体系。支持企业通过海内外企业并购、技术购买、设立海外技术中心等方式打造自主核心技术。支持省内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企业建设研发中心,建立和完善“产学研用”平台,积极构建以新能源整车、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的龙头企业、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联合研发攻关机制;6.推广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支持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企业加快采用智能化设备和生产工艺,推进智能化技术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企业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的深度应用。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制造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创新与应用,探索“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四大核心工艺的创新性技术和工艺;7.完善省级新能源汽车运行监管平台。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和充(换)电设施平台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接入管理,通过在线监测技术进一步完善关键系统故障和紧急情况预警实时监测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