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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内蒙古自治区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名单(2024版)的公告”,具体如下:
公告〔2024〕1号
按照生态环境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环境辐射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环规辐射〔2018〕1号)有关规定,参考内蒙古自治区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名单(2023版)和2023年企业实际运行情况,根据盟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形成内蒙古自治区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名单(2024版),现予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名单(20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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