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壮大优质上市公司赣州板块、支持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完善保障措施三方面细化了15条具体措施,推动辖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措施》自2023年1月10日起执行,至2028年1月10日止。《措施》明确立足赣州市资源禀赋和产业布局,围绕“1+5+N”产业及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分行业、分板块、分梯队储备上市资源。
《措施》明确支持上市公司资本运作,推动上市公司引领产业升级;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投资入股赣州市上市公司;鼓励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围绕赣州市上市公司产业链布局融资链,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便捷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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