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日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院长春应化所”)签署了《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以及《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引进中科院长春应化所的稀土专利技术,具体包括:一种稀土氢氧化物中铈的湿法空气氧化方法、一种稀土氟化物纳米粒子的制备方法、一种从包头稀土矿硫酸浸出液中萃取分离铈、氟、磷的方法。
据悉,本次合作,有利于提升公司稀土新材料的研发、生产水平,加快公司对稀土在高分子材料、稀土抗菌材料、稀土催化剂等领域的研发、生产工作,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将有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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