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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严厉打击盗采稀土行为 保护岑溪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03日    浏览次数:1040

    为规范矿业开采秩序,保护岑溪市稀有矿产资源,消除因盗采稀土矿产资源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不良影响,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岑溪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盗采稀土行为活动,以促进岑溪市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保护岑溪市的青山绿水。


  稀土矿产资源属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有关规定,非法开采稀土矿产资源的,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予违法所得50%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开采稀土资源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万至十五万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举报非法开采稀土矿产资源线索情况属实的,给予举报人3000元的奖励,对举报非法运输稀土资源矿产品的,对举报人按标的物价值的5%进行奖励。


    举报电话:0774-822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