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部、财政部《关于批复包头稀土产业转型升级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15〕61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稀土产业转型升级试点项目的通知》(包经信联合发〔2017〕12号)要求,包头市经信委、包头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通过国家复评,2017年拟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VC稀土热稳定剂产业化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2个新建项目给予国家稀土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支持资金10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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