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商务部获悉,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关于追溯体系平台建设和互联互通的有关要求,加强对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的指导,在总结前期肉菜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经验的基础上,商务部办公厅编制了《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指南(试行)》。
据了解,此次印发的《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指南(试行)》中“重要产品”包含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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