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从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侦监科通过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及时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合法有效证据,成功逮捕了一名在阳山县盗采稀土矿造成矿产资源损失过千万的犯罪嫌疑人,有效保护了阳山县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
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鉴定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委员会依法鉴定,直到被国土部门查处之日为止,该非法开采矿点已破坏稀土矿矿石量102215吨(稀土氧化物120.61吨),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人民币1085.49万元。执法部门在非法开采现场沉淀池内提取到稀土41包,称重共2808斤(含水),价值人民币126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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