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南县政府与赣州市稀土矿业公司签订备忘录,就废弃稀土矿山治理任务进行明确和界定。
定南境内现存废弃稀土矿山2.049平方公里,治理责任主体分别为县政府和市稀土矿业公司。为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事项,定南县与赣州市稀土矿业公司积极磋商,对全县91个治理点就治理责任范围划定、项目落实、治理方式、完成期限等进行确定,签订备忘录。
据悉,定南县已建立废弃稀土矿山治理台账,聘请技术单位完成了全部拟治理废弃稀土矿山91个治理点的勘察设计。一期工程已开工,二期工程三个标段的项目也在挂网招标或开展施工预算审核。预计全部项目将于6月底完成复绿施工,9月份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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