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9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在赣州召开《江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稀土开采生态破坏”问题第二、三项整改措施督查推进会。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侯克常,赣州市政府副市长胡聚文出席。
会议听取了赣州市政府关于《江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稀土开采生态破坏”问题第二、三项整改措施进展情况汇报,并就赣州市稀土开采生态保护综合治理规划及分县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推进赣州市10公顷以上集中连片废弃稀土矿区破坏土地、植被修复、地质灾害、水土流失和污染综合治理、稀土矿山开采秩序整治以及打击无证开采、超越采矿证范围开采、在禁采区保护区开采稀土资源行为等事项进行了督查。
侯克常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赣南稀土开采生态破坏问题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刘奇同志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的讲话精神,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努力把督察整改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更加扎实地做好稀土开采生态破坏问题整改工作,确保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相关处室和赣州市矿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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