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到2020年,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汽车维修配件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基本建成,全省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追溯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和法规制度逐步完善、市场环境明显改善,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的主要目标。
《意见》对上述八类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做了详细说明,确定了各类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其中,在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方面,《意见》提出“以稀土矿产品、稀土冶炼分离产品为重点,以生产经营台账、产品包装标识等为主要内容,以环境标志认证为手段,加快推进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稀土产品从开采、冶炼分离到流通、出口全过程追溯管理。”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牵头单位为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参与单位有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商务厅、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及郑州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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