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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公布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05日    浏览次数:2632

    2016年12月30日,商务部网站发布了《2017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该目录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2016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本次列入目录的货物共44种(2016年为48种),分别属于出口配额或出口许可证管理。其中,稀土属于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铈及铈合金(颗粒<500μm)的出口免于申领出口许可证,但需按规定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目录指出,稀土出口的报关口岸指定为天津海关、上海海关、青岛海关、黄浦海关、呼和浩特海关、南昌海关、宁波海关、南京海关和厦门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