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自律:为了规范行业行为,协调同行[1] 利益关系,维护行业间的公平竞争和正当利益,促进行业发展。自律就是自我约束。行业自律包括二个方面,一方面是行业内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遵守和贯彻,另一方面是行业内的行规行约制约自己的行为。而每一方面都包含对行业内成员的监督和保护的机能。 行业自律公约 行业自律公约,又称行业自主管理公约、公契,是指行业自律组织为了行业成员的共同利益、保障本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对全体行业自律组织的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它是行业自律管理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规范性法律文件。
行业自律的内涵 行业自律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行业管理办法、合同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制定和认真执行行规行约
"行规和行约"是行业内部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一种措施。行规和行约的制定和执行对会员无疑起到一种自我监督的作用,推动本行业规范健康的发展。
(三)向客户提供优质、规范服务
(四)行业自律也是维护本行业和企业的利益,避免恶性竞争,维护本行业持续健康的发展。
(五)行业协会是行业自律的当然监督机构之一。
行业自律是建立在行业协会的基础之上的,如果一个行业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行业协会的话,行业自律也就无从谈起。行业自律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产物。每个行业只有认真地做好了行业自律的工作,本行业才能得以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生存下去,我们也才能有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
行业自律公约的内涵
行业自律公约是行业会员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的,事实上行业自律公约也是各个会员通过协商而制定的契约。在古罗马,契约在当事人之间具有“法锁”的效力①,即在当事人之间具有相当于法律的规范效力。行业自律公约作为行业会员权利行使和义务履行的基本规则,是行业自律管理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中国管理咨询与培训行业自律十条》于9月28日在京发布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0年9月28日
2010年9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对于职业培训,会议指出,职业培训是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的主要途径,是促进和稳定就业的有效措施。
对于培训质量的问题,会议指出,要切实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大力推行就业导向的培训模式,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整合培训资源,提高职业培训机构培训能力,强化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
2010年9月28日,以“政府引导、行业自治与企业成长”为主题的第二届“中国管理咨询与培训业振兴论坛”在北京召开,与会代表就咨询与培训业的政府引导、行业自治与企业成长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论坛上还发布了《中国管理咨询与培训行业自律十条》。 9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我国的咨询与培训业,也是一个很好的引导和支持,我国的咨询与培训业应该充分把握和利用好这一良机,遵循刚刚发布的《中国管理咨询与培训行业自律十条》,引导和促进自我的健康成长与发展,为广大的客户提供有价值的咨询、培训服务,在响应政府导向、服务社会和客户、发展自我等三方面形成一种良性循环的发展格局。
《中国管理咨询与培训行业自律十条》
第一条 中国企业管理培训机构和培训从业人员在从事培训活动中,应当以诚信、公正、科学、守法为职业准则,信守合同、热情服务、达成培训标准;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不违反社会公德。
第二条 从业人员应以客户实际需求为宗旨,以解决企业具体问题为目的,以实际效果为检验培训质量的惟一标准。
第三条 从业者要以高度的文化素养维护培训业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创新培训方式和盈利模式,摒弃一切有损培训行业声誉的思想和行为。
第四条 从业者要做企业管理培训事业,不做短期赢利产品,不断更新知识,勤奋提升培训能力,要打造专业化、科学化和标准化的培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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